近日,廣東省物價局、衛生廳、人保廳聯合下發《廣東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在深圳、韶關、湛江、佛山、中山、東莞6市試點設公立醫院藥事服務費,以降低醫院銷售藥品15%的加價率,緩解群眾看病貴問題。 這意味著,經歷了種種爭議和討論之后,在廣東,公立醫院設置藥事服務費開始由文件條文走向實踐。 藥事費收取標準還在測算 在醫改的整體設計中,藥事服務費被決策者寄予厚望。 今年年初,衛生部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還曾專門就藥事服務費對公眾釋疑解惑。這位負責人強調說,要改革“以藥補醫”機制,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就必須對公立醫院進行合理補償。增設藥事服務費,是合理補償的措施之一。藥事服務費政策是對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和激勵機制的重大改革,也是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的重要舉措。 至于藥事服務費應該如何收取,當時這位負責人也給出了大致的界定,即綜合考慮藥事服務成本、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按照門急診診次、處方數量、住院床日等收取。 廣東的《實施意見》提出:“公立醫院可根據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儲存、管理、分發過程中的成本,醫師開具處方的成本和藥師提供藥學服務的勞務費用,設立藥事服務費,同時相應降低醫療機構銷售藥品加價率。藥事服務費門診以每人次為計費單位,住院以床日為計費單位。” 消息一出,便有醫療界人士估計,根據藥品加成倒推測算,藥事服務費標準應為每次10元左右。但是這一說法沒有得到廣東省衛生廳相關官員的確認。 廣東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此次改革由廣東省物價局主推,具體收費標準尚未出臺。由于全國各地對藥事服務費爭議很多,目前尚無成熟經驗可借鑒,所以具體收費標準還需要由各試點市的物價部門會同衛生、人保部門制定。目前,各試點城市正在進行測算和規定,相信會充分考慮患者的承受能力。 藥事費可由醫保報銷,報銷比例未定 作為醫改中最為敏感和熱門的關鍵點之一,藥事服務費開收的消息引起各方熱議。在深圳已有市民表示擔心,一邊征收藥事服務費,一邊降低醫院的藥品加成率,這“一升一降”是不是“拆東墻補西墻”?會不會只是作秀,對減輕患者的實際醫藥費負擔有無幫助? 就市民對“看病更貴”的擔憂,廣東省衛生廳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實施意見》中已明確,“醫療保險參保、參合人員門診藥事服務費由個人賬戶或門診統籌基金支付,住院藥事服務費列入醫保、新農合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也就是說,藥事服務費可以由醫保報銷,但報銷比例還沒定。目前,廣東省整體的醫保覆蓋率已接近九成,可減輕患者負擔。(下轉第3版)(上接第1版) 而在此次改革中“地位敏感”的物價部門和醫療機構,面對公眾的議論則保持沉默。 東莞市物價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東莞市物價局接到廣東省物價局的通知之后,已經有了初步的構想,將藥事費相關內容納入東莞市整體改革方案,一起上報給市政府。但目前方案尚未正式批復,因此具體實施細節仍無法公開。 深圳市幾家大醫院的負責人不約而同地表示,醫院還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加收藥事服務費的文件,需要在衛生局發文之后,才能作出具體解釋。對于“相應降低醫藥銷售藥品的提成加價率,以確實減輕患者的醫藥費負擔”這一舉措,要等全市制定統一的細則才能執行。 也有醫院院長提出自己的擔心:15%的藥品加成是醫院收入的重要來源,現在要降低加價比例,而靠藥事服務費來補貼醫院,醫院要是虧本怎么辦?改革會不會因此擱淺?參照此前廣東開展的取消藥品加成試點,試點城市推行困難重重,這類擔心也不無道理。 政府需增加投入加強監管 藥事服務費有望落地,但爭議仍然不斷。 實行藥事服務費制度,處方藥價金額的大小不再是維持醫院運行、醫生績效的衡量標準。處方數量成了醫生醫療服務績效的一項重要指標。因此,有人擔心增設藥事服務費會催生某些醫生采用“分解處方”的方式片面追求處方量,從而加重患者及醫保機構的經濟負擔。 對此,廣東省衛生廳有關負責人說,會有相關政策,對醫生的診療行為進行監管和制約。從醫院管理角度看,控制藥品加成主要是對處方值的管理,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工作。而控制“處方分解”是對處方數量的管理,相對來說要容易一些。另外,目前正在推行的臨床路徑、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也將在防止“處方分解”上發揮積極影響。 另有專家在廣東公開質疑稱,要降低乃至最終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根治公立醫院“以藥養醫”痼疾,需要多管齊下,僅靠征收藥費服務費是很難奏效的。而且相關配套措施面臨的困難和阻力都不小,具體落實情況有待觀察。各試點市尤其是湛江、韶關這兩個地方財政比較薄弱的欠發達地市,仍需要協調好醫患和政府等各方利益,在實際操作中要避免“配套措施跟不上、只多收了藥事費”的局面。最關鍵的是,地方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增加對公立醫院的投入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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